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课题顺利结项

发布时间:2014-12-31浏览次数:308文章来源:协同创新中心

近日,由我校文化发展研究院范周教授领衔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课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经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阅验收,顺利结项。

今年3月份我校文化发展研究院受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委托承担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基础研究及代拟稿起草工作,该项工作受到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在今年4月份升级为国家最高层次的特别委托课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巡视员刘晓玲等领导亲自莅临我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工作,对我校研究团队寄予厚望。在陈文申书记、苏志武校长、袁军副校长、廖祥忠副校长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校文科科研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文化发展研究院在调动院内骨干科研力量的基础上,广泛邀请校内专家学者参与课题,积极搭建科研协作体,邀请了政治与法律学院荆学民、王四新、李丹林、魏晓阳等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高慧军副教授等专家为课题研究献计献策;同时积极借助校外智力资源,邀请了北京市社科院沈望舒研究员、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北京市委宣传部政研室主任孔建华等知名专家作为课题研究顾问为课题研究贡献智慧。

课题团队在半年中赴北京、浙江、辽宁、陕西、重庆、四川、山东、河北、天津、江苏等省市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实地调研,召开了七次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者、工作者、志愿者的建议,采集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为课题的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课题组围绕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将“依法治国”的理念融会贯穿到研究当中,召开了多次课题讨论会和评审会,最终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问题研究报告》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代拟稿)两项研究成果。此课题研究成果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起草的重要理论支撑。

据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望在近两年内正式颁布。此外,以范周教授为首的研究团队参与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将于近日正式出台。

 

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课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课题组名单

首席专家:范周

成员:卜希霆、刘江红、刘京晶、王四新、魏晓阳、李丹林、高慧军、赵书波、陈娴颖、杨剑飞、张芃、熊海峰